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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时光长河中那些契约精神的印记
供稿单位:解放日报 发布日期:2025-02-12 阅读量:

契约精神不失为一种理解文化多元性的新视角。 视觉中国供图

《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周正庆 著 中国工人出版社

契约关系是人类社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交往与联系方式,代表着立约双方就特定事宜达成约定并付诸实践,其背后所蕴含的契约精神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方式。良好的契约精神有利于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秩序,反之,不妥当的失信行为则可能加剧社会关系的紧张和冲突。
契约精神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其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西方的契约精神重视契约的法律效力和平等基础,而中国的契约精神在此基础上还受到社会伦理与道德的影响。《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阐述了中西方视角下的中国契约精神,完善了我们对于中西方契约精神的认识和了解

理解文化多元性的新视角
提到合同及经济纠纷,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契约精神”一词,因为合同就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契约形式。然而,人们往往误以为契约精神仅属西方,甚至不少中国人也觉得中国缺乏契约精神,这种观念实乃谬误。事实上,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信之邦,重视承诺与践约。
西方学术界有不少秉持着理性、客观态度研究中国契约精神的学者,他们往往能够从不同文化背景与传统的视角去理解中西契约精神的差异。美国哈姆林法学院的学者玛丽·斯托曾发表过一篇名为《汤里的合同:中国合同的订立与仪式性饮食和饮酒》的论文,其中就讨论了中国的餐桌与酒文化对订立合同与契约的影响。作者追溯中国古代酒文化与合同仪式的根源,阐述了这一特殊习俗的流传与演变,以及其所蕴含的法律意义。作者认为,仪式性的饮食和饮酒在中国是建立信任和谈判合同条款的核心,也是合同履行与执行的基础,这种由“干杯习俗”促成的约定,可以称之为“干杯合同”。这也就说明,当人们可以借助一定的礼仪和人情来完成合同或者契约的订立,这何尝不是一种兼具美德和法律的契约精神?
此外,在一篇联合发表的美国论文《文化对违背承诺反应的影响:东西方在行为诚信感知上的差异》中,作者认为文化背景的不同是造成双方感知诚信与评价不同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东方人并不是不注重承诺和约定的履行,而是更多地考虑人情、道德、社会舆论等因素,将契约精神融入现实和文化的具体情境中。
由此可见,大多西方学者出于研究和科学的精神,能从中西方文化传统的差异中正确认知和了解中国契约精神,并结合当代社会的某些弊病提出部分具有现实意义的解决措施。这也不失为一种理解文化多元性的新视角。

诚信是契约精神的体现
在历史研究领域,社会史学者周正庆教授根据其发现的大量闽东文书,对中国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做了丰富翔实的论述,并出版了《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一书。此书着重论述中国古代人民的契约行为和观念,不仅能够丰富我们对于古代社会生活的认识,而且也是回应海内外质疑与争论的一大力作。
民间文书,顾名思义,是形成和流传于民间社会的纸质文书,记载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类事宜。周正庆认为宋代是中国古代民间文化发展与演变的重要节点。随着宋代的土地兼并日益严重,民间土地买卖与交易频繁,催生了一批官契和私契。明清时期,经济活动更加繁盛,自然也就涌现了更多的经济文书,如契约、借条和凭据等。民间文书作为一种契约载体,其背后自然也蕴含着契约精神。相较于近代西方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下建立起来的契约精神,周正庆指出,我们应该在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文化中去把握中国古代契约精神的内核,其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民众遵循和恪守社会道德与伦理规范的一种思想行为方式。
中国古代的契约精神伴随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实践而形成,而民间实践建立在儒家文化所提倡的注重伦理与隐忍等道德之上。在中国,诚信是契约精神的一种体现,贯穿在中国古代社会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周正庆教授指出,中国古代契约精神的形成与发展先后历经先秦、汉宋和清中叶至民国初年三个阶段:从先秦时期的锲刻文字表现出早期契约的雏形,到汉宋时期的封泥、券书、印章制度以及官私契约的形成,再到清中期至民国时期以土地典卖为主的契约完备和普遍的阶段。

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滋养
对于很多人认为中国古代并无“契约精神”的谬论,笔者在阅读《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后,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契约”一词,在中西方文化中有一定的共性。首先,契约的基本概念相同。即契约是两方及以上的人共同签署的合约,各方对彼此有必要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定的约束和保障作用。相应地,由此衍生出的契约精神象征着承诺、诚信与权威。其次,契约精神的发展由经济基础决定。人们最初订立契约的目的是出于保障经济活动中个人利益的考量,故其最原始的缘由是经济根源。西方的契约多产生于商业贸易和资本流动,而中国的契约一般也是产生于土地买卖与资产变动,故其经济性不言而喻。最后,契约及契约精神的构建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规范。中西方的契约订立的目的都是保障个人或者公共的利益,从社会发展的整体性来看,对于契约的遵从和践行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秩序。
中西方契约精神具有如此多的共性,那么差异在什么地方呢?
《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中提到,最重要的是经济基础不同。前文提及,中西方的契约精神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滋养。

先看西方文明的经济形态,即海洋文明所创造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以商业利益和冒险精神为内驱力。新航路开辟、海外贸易的发展和工业革命都发生在近代欧洲,这一时期,城市的商品经济飞速发展,货币支付代替实物支付,资本家通过发放贷款,促进了近代银行业的发展;自由雇佣劳动代替了农奴劳动,劳动合同大量出现;海外贸易和新兴跨国公司联动了多方的投资和回报……诸如此类的经济革命无一不带来人与人之间的合作需求、利益交换与保障需求,这些需求极大地推动了以合同为前提的契约的产生,也同时促进了各行业与各机构的法律法规的完善。纵观近代欧洲的经济环境,追求利润始终是显著的特征,因此,追求一个稳中求利的社会交往模式就成了当时西方社会最迫切的需求和愿望。
反观中国古代的经济形态,即农耕文明所培育的以男耕女织为基本模式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封建皇权的统治下,皇帝及贵族是实力最为雄厚的地主阶级,维持整个王朝运作生息的是广大的农民阶级。因此,中国历代统治者都试图抑制土地买卖和兼并,以此巩固统治和社会稳定。但宋朝以后,愈演愈烈的土地兼并与买卖已然势不可当,由土地资产流动与买卖所带来的契约文书在此后不断增多,地契也因此成为中国古代最典型和数量最多的一种契约文书。此外,产生于土地产权变动领域以外的契约文书,如婚契、赔赃书以及各类合同约定,本质上也是由于个人财富或者经济利益而缔结的契约。由此可见,虽然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社会,安土重迁和以农为本的生活方式使得中国古代社会并没有像西欧一样拥有高度发达的商业经济传统,但围绕土地与农业展开的契约文书的发展,也足以说明其具有浓厚的经济基础,只是这种经济基础与西方开放式的模式有所不同,具有相对的封闭性。

国家治理的权威或补充
中西方契约精神的差异还在于政治制度不同。
西方的契约精神之所以成为标志性的文化,很大程度上离不开民主制度的支持和保护。在西欧的上古时期,古希腊和古罗马都已经有城邦自治和民主选举的传统。到近代社会,资产阶级的壮大更是发扬了西欧自由、平等与民主的自治精神,各国先后完成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颁布了资产阶级宪法,创立了代议制的政治体制。诸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1787年宪法》,按照这些宪法所言,宪法是国家和人民之间订立的契约:人民出于信任将权利交给政府和国家,国家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负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义务,双方是共同管理国家的合作关系。如果按照西方法权体系所言,个人之间的契约都得到国家的保护,契约具有相当重量的权威。
相较于西欧的民主政治传统,中国古代长期奉行以皇权至上为核心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但在“天高皇帝远”“皇权不下县”的古代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下,许多地方社会都会创造出一套因地制宜的自我管理方式。诸如乡规民约、族法家训、行会规章、地契婚书等,凡具有相互约定、共同遵守的承诺性质的书面表达,都是构建中国古代地方社会秩序的重要内容。当然,由地方社会与民众所创造的“私法”,一定是与中原王朝的大一统秩序相契合的,以巩固封建统治权为前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可以把中国古代民间社会的契约传统与观念视作中央政权治理国家的有效补充。

契约精神必然符合文化传统
契约精神由契约发展成精神,就意味着其具有文化精神性,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契约精神必然与其思想文化传统相契合。
西方的契约精神之所以能够扬名世界,就是因为其拥有成熟且系统的契约文化传统。在西方古典时代,罗马法从《十二铜表法》发展到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全》,其所蕴含的西方契约精神特质逐渐萌芽。到中世纪,“基督教中的人和上帝订约形成契约关系;领主与附庸之间也是一种典型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封建契约关系”。再到近代,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迅速扩张的背景下,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都进一步丰富了西方的契约理论,并将其作为改革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基础。在持续且悠久的历史积蓄中,西方契约精神具备了个体本位、利己主义、自主平等、意志自由等特质,这些精神特质指导着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是西方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中国的契约精神则以传统儒家思想与伦理道德为根源,以礼相安。中国古代的传统儒家思想,发于孔孟,成于董仲舒的“春秋大一统”,发扬于程朱理学,历经千年而融通于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就契约而言,中国古代契约的形成与发展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契约的订立受到乡邻亲族的监督和见证,契约的遵守依靠立约人的良知和自觉,其行为逻辑的背后是中国古代重人情、礼制和德行的契约精神。

中西方契约精神由各自所处的经济、政治及思想文化传统的不同而形成了各自的特点。不论是重民主与平等的西方契约精神,还是重人伦与道德的中国古代契约精神,都要将其放到相对应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去看待。唯有如此,才能客观、完善地认识与了解中西方的契约精神与文化,这正是《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一书所运用和提倡的方法,书中所秉持的辩证思考、敢于质疑与批评的历史研究精神,值得我们借鉴与深思。(2025-02-10)

原文标题:时光长河中那些契约精神的印记

原文链接:https://www.shobserver.com/journal/getMobileArticle.htm?id=416278 

责编:李伟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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