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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学校党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供稿单位: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1-30 阅读量: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上网信息拟文稿

暨南大学融媒体中心讯 1月23日,学校党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彧主持召开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首轮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和反馈意见。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第一轮巡察中,深圳校区党委、文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经济学院党委、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珠海校区党委、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党委10个二级党组织的反馈工作于近日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受孙彧委托,会前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夏泉主持会议并就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初步反馈,传达了孙彧对首轮巡察情况的工作指示和工作要求,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部署。近日,10个巡察组组长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0个被巡察单位逐一反馈了巡察情况,副校长洪岸,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宏、张小欣,党委副书记陈莹,党委常委、副校长顾乃华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

反馈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校内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暨南大学的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在堵塞漏洞、源头治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取得实效。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二级党组织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真认账、真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要找准症结,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对症下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加快发展的有力抓手,凝心聚力推动本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常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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